四川省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促进会等单位主办的“大熊猫文化奖”已于2018成功开展首届评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为深入推动大熊猫文化事业的发展,特就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选活动由四川省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促进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大熊猫国家公园佛坪管理分局、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白水江分局主办,大熊猫网、雅安市盼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组建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由有关党政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大熊猫科研等机构的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评选工作,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四川省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促进会,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二、奖项设置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共设置五类奖项:大熊猫保护奖、大熊猫科研奖、大熊猫传播奖、大熊猫公益奖、熊猫村守护奖,奖励表彰名额共10-15个。其中:
大熊猫保护奖,表彰在野生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和圈养大熊猫管理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和单位,奖励表彰名额2-3个。
大熊猫科研奖,表彰在大熊猫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发现、改进或发明或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科技成果的个人和单位,奖励表彰名额2-3个。
大熊猫传播奖,表彰在大熊猫文化建设领域(含文学、绘画、舞蹈、音乐、雕塑、建筑、戏剧、电影、曲艺、工艺、网络艺术、科普等)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或开展具有创新性、科普性、示范性、推广性大熊猫科普的个人和单位,奖励表彰名额2-3个。
大熊猫公益奖,表彰在1953年1月17日至2020年11月31日期间向我国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事业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奖励表彰名额2-3个。
熊猫村守护奖,表彰在推动解决野生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熊猫村可持续发展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和单位,奖励表彰名额2-3个。
三、评选范围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选表彰对象为,1953年以来在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科学研究、文化建设、科普教育、熊猫村保护与发展等领域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影响广泛的个人和单位。第一届获奖者除外。
四、申报形式和要求
(一)有意参评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的个人和单位,首先应登录大熊猫文化奖主页,通过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申报系统填写相关材料,按照奖项设置类别进行网上申报。大熊猫保护奖(或大熊猫科研奖、大熊猫传播奖、大熊猫公益奖、熊猫村守护奖)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经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名后,请寄送至“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填报的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二)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10日。
(三)参评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对大熊猫生态与文化事业发展所作贡献的文字和影音材料。参评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参评材料涉及的捐赠金额应提供捐赠票据等证明。
(四)参评首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的国内外个人和单位,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提交申报材料皆可。
六、评选基本标准和依据
(一)大熊猫保护奖
以保护大熊猫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如长期参与野生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或圈养大熊猫保护管理工作,或长期从事大熊猫保护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
(二)大熊猫科研奖
将综合考虑科技成果的实施周期、保护成效、社会影响力及其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性。
(三)大熊猫传播奖
将综合考虑文化作品的社会关怀、人文关怀、价值取向、社会影响力及其创新性和示范性,或将综合考虑科普服务或项目受众规模、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以及社会影响力。
(四)大熊猫公益奖
将主要依据企业在表彰周期内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大熊猫保护事业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情况等;或主要依据个人在表彰周期内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参与大熊猫保护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活动方式创新等情况。
(五)熊猫村守护奖
将综合考虑野生大熊猫分布县级乡镇、其他单位或个人推动解决熊猫村生态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冲突模式的有效性、可复制性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七、评选程序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选表彰工作分九个环节进行:
(一)申报奖项(11月10日前)
请各参评单位和个人于10月31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并向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初评审核(11月11日—11月15日)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方申报材料,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形式审查,形成首届“大熊猫文化奖”建议名单。
(三)复评审核(11月16日—11月22日)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建议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评选出大熊猫保护奖、大熊猫科研奖、大熊猫传播奖、大熊猫公益奖、熊猫村守护奖复评候选名单,每类奖项候选名额10个。
(四)公众投票(11月23日—11月29日)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复评候选名单制作成网页,开放社会公众对复评候选名单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7个自然日。
(五)征求意见与抽样考察(11月30日—12月10日)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评审委员会评价和网络投票等情况,提出表彰提名名单,并将提名名单提交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同时,组织评委等组成考察小组对提名单位和个人进行抽样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先进事迹的真实性、评选程序的规范性等。
(六)报批审议(12月11日—12月15日)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表彰提名名单、有关部门意见和抽样考察意见提交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形成拟表彰名单。
(七)名单公示(12月16日—12月20日)
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拟表彰名单在大熊猫文化奖主页进行为期3个自然日的社会公示。
(八)审议决定(12月21日—12月25日)
拟表彰名单在社会公示期间,没有接到问题反映的,拟表彰名单即为表彰名单;在社会公示期间接到问题反映的,由四川省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促进会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表彰名单。
(九)表彰奖励(大熊猫保护日期间)
拟于2020年12月底前举行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表彰大会,表彰获奖者和获奖组织。邀请中央、省级主要媒体和有关网站以多种形式对表彰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八、有关要求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大熊猫生态保护与文化建设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
(二)公开公正,维护公平。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严格把关,严守纪律。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认真处理投诉举报。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对于已授予脱贫攻坚奖称号的人员,如发生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章、证书。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力度,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充分发挥获奖者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大熊猫生态保护与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九、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20年11月31日17:00前完成网络填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至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办公室 电话:0835-2361263
收件单位: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促进会)
收件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小北街75号
邮政编码:625000
附件下载:第二届大熊猫文化奖评选方案.docx